今天qq上意外收到朋友发来的一个大拇指,是夸我这六年不懈的写博客。
呵,应该是看到我qq签名的链接走进来的。
有点意外,因为微博红火起来,这个阵地我自己都有些懈怠了,最近几个月也都是勉强撑着。微博上太方便了,写写寥寥140字之内,方便快捷,受众又广,很容易得到回应。
下个月就整整六周年了,给自己打气了。
晚上先是葱爸在台式电脑前,先是葱葱进来,接着我进来,要求阵地交给我,于是葱爸离开,留书房里我和葱葱。葱葱在一边先跟我玩了会,马上醒悟,还是去爸爸这里吧。
嘴里说着:爸爸一定说怎么又跟来了。一边就乐滋滋的跑出去了。
我是该高兴还是该不高兴呢?
高兴是因为这个阵地还是一个人自在些,不高兴么,有点小小的不解——哼,去和爸爸玩?
不过小葱童鞋从小就爱跟异性玩的,对我来说这样的局面正应该何乐而不为吧。